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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煤业: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01001DTCIC(601001)2024-04-26 09:25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议事时,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行使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 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和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本制度。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