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收购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神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收 购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经仔细审查议案并结合公司前期所开展的尽调工作报告等 材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是合理且必要的,符合公司的战略 发展方向,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装机规模,拓宽盈利渠道和利 润增长点。本次交易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开展, 标的资产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其所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交易流程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我们同意公司开展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李宝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