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股份: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于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就审议事 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申请年度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申请年度借款额度,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借 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控股股东和关联方实际融资成 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公允;本次交易有助 于满足公司"双轮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