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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盐集团: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省盐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盐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盐集团拟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3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57,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0,7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