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西省盐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查了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 立董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曹贵平 廖义刚 谢海东 罗小平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审议决 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 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做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以下无正文) 1 独立董事签字: 2023 年 11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