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盐集团: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省盐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盐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盐集团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10.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