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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航运:锦江航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JINJIANG SHIPPING (GROUP)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居路 180 弄 13 号 2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1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 --- | | 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