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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建华先生和瞿晓燕女士的提名人资 格和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候选人简历,黄 建华先生和瞿晓燕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我们 一致同意黄建华先生和瞿晓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选举黄建华先生和瞿晓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 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交 的《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赖观荣 朱 青 马光远 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