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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2、董事会对上述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选举李志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李 志磊为公司总经理。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白银有 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董事和聘任总经理的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上述人员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总经理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任职人 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 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和聘任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对甘肃银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