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袁新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亓炳生先生、 白建明先生、牛文献先生、吴沛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迎九先 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并且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电(巴彦淖尔)新能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投 资华电内蒙古(巴彦淖尔)磴口 20 万吨光伏支架项目的独立意见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巴彦淖尔)新能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电新能源装备")拟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工业园区内投资 建设华电内蒙古(巴彦淖尔)磴口 20 万吨光伏支架项目,投资金额为 9,760.73 万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