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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股份: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GSGS(SH:601500)2023-12-27 13:07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 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工 作组成员无需是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