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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我们认为: 1.公司 2023 年度拟与新增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基于双方业务特点和 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 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 2.该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 展,提升公司竞争力,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实现双方 合作共赢。 3.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