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军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574 号 致: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3 点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 508 号安徽长城军工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