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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旗滨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报的书面确认和审核意见

11 旗滨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和审核意见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和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