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平煤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9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12 月 15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3〕62 号),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条款修改前 | 《公司章程》条款修改后 | | --- | --- | |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 |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 | 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 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法律顾 | | | 问。 | |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 | 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一)本公 | 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一)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