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CSCECCSCEC(SH:601668)2024-04-16 10:5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建集团)的委托,就中建集团增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国建筑)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核查意见。 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所查阅了中建集团及公司提供的与本次增持有关的文 件,包括有关记录、资料和证明,并就本次增持所涉及的相关事实和法律事项进 行了核查。 本核查意见的出具已得到如下保证: 1、公司已经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说明与承诺或证明; 2、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