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彭 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 关议案资料,并听取有关说明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关于增加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我 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的目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预计的主要 增加部分为原材料铝锭的购入,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实际情况进行 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所涉关联交易采用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制度,均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收入、 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 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 们同意董事会表决结果。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