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力帆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股票代码:601777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补充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肖翔、任晓常、窦军生 2023 年 8 月 28 日 关于补充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追加预计金额,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事项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 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