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取消及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 予部分取消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或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所、本所律师 | 指 |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及其经办律师 | | --- | --- | --- | | | |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力帆科技(集 | | | | 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2022 | | 本法律意见书 | 指 |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 | | | 就、预留授予部分取消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 | | |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 | 公司、上市公司、力 | 指 |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