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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LanpecLanpec(SH:601798)2024-01-31 10:5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由《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至 5 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