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星宇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 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 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 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十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