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本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