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中国核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函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充分地反映了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 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作 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 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对中核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一、对《关于中核运维营运用房购置实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本次拟购置房产的交易符合其发 展需要,具有交易的必要性,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