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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股份:亚普股份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603013YAPP(603013)2023-10-27 09:43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任程序,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至少应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 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在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提名,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可连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