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贝政新)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贝政新,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冯正功提名为中 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 本人担任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 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