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 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的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同意将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 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 会同意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 143 名激励对象,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247.9 万份, 本次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2 年期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股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