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集团: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相关鉴证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行为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