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之 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三月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山东华鹏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鹏"、"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上市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撤回 申请文件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山东华鹏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持 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在实施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同时,公司将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 二、上市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中,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在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等 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