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二〇二四年四月 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致: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鹏"或"上市公司")与北 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本所担 任山东华鹏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2024 年 3 月 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 议案》,同意上市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本次重组相关申请 文件,以及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前述议案经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