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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全筑:关于召开全筑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TrendzoneTrendzone(SH:603030)2023-09-25 09: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 受理时视为到期"。因此,若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全 筑转债"将于公司重整受理之日提前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 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 自重整受理之日起进入债权申报期,债权人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权申报, 重整受理之日持有"全筑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亦可基于依法享有的债权进行债 权申报,债权类型为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根据司法实践,普通债权在重整程序 中的即时清偿比例可能较小,实际清偿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及受理公司重整的具体时间(即"全筑转债" 到期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避免 债券持有人因无法及时行使转股权利而造成损失,为可转债的转股保留较为充分 的流动性缓释时间与空间,达成可转债的风险处置目的,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 "全筑转债"持有人会议,确定"全筑转债"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的 转股期限。现特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议:若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保留 | 证券代码:603030 | 证券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