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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全筑:债权申报操作平台指引
TrendzoneTrendzone(SH:603030)2023-11-13 11:08

附: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平台操作指引 各位债权人: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三中院")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作出(2023) 沪 03 破申 508 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受理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筑股份"或"债务人")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沪 03 破申 508 号《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确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全筑股份 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内,在上海三中院的 指导下、在债权人的监督下,临时管理人严格按照《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 理规程(试行)》第八条之规定,积极履行相应职责。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海 三中院作出(2023)沪 03 破 87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全筑股份破产重 整一案("本案"),并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作出(2023)沪 03 破 870 号《决 定书》,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管理人")。 为了让各位债权人能够准确、便捷地通过"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 台"系统申报债权,管理人特作以下说明,供各位债权人参考。根据《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