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全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 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 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六条 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