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_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00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五层 邮编:230041 传真:0551-65608051 电话:0551-65609615 65609815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2022)承义法字第00115-18号 致: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 年 6 月 21 日,经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司名称由"安徽安 孚科技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公司"、或"安孚科技")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作为发行人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律师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