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安 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孚科技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36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6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43,872,000.00 元, 扣除相关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