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凯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凯众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根据《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确定的 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 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