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独立董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资产或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问题一、关于交易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告显示,公司于 2019 年 1 月出资设立东莞宏源,目前公司持有东莞宏源 100%股权。东莞宏源的主要资产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的宏源智造园资产, 即园区的工业厂房、宿舍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宏源智造园占地 面积约 78 亩,规划建筑总面积约 16 万平方米,1 期项目于 2021 年开始运营, 截至目前已全部竣工并投入运营。东莞宏源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87.25 万 元,实现净利润-1,163.97 万元,2024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171.61 万元, 实现净利润-86.19 万元。东莞宏源与东莞市少年阿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 市宝商科技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分别发起诉讼,公司已发布诉讼进 展公告。 请公司:(1)补充披露自东莞宏源智造园运营以来,东莞宏源各期收入、 利润情况,东莞宏源智造园各期出租率、租金单价及主要客户情况;(2)结合 东莞宏源 2024 年上半年较 2023 年大幅减亏,东莞宏源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已有进展等情况,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3)补充披露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