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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FUDA ALLOYFUDA ALLOY(SH:603045)2024-07-29 00:1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172 号 责任人方面,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认定,公司实际 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王达武作为本次股份代持的实施、参与主体及 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松扬作 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 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 第 4.3.5 条、第 4.4.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关于对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福达合金,A 股证 券代码:603045; 王达武,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 陈松扬,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福达合金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松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2024〕61 号)和《关于对王达武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2024〕66 号)(以下合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的事 实及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