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4-039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 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获悉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松扬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 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陈松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17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陈松扬: 你作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于 7 月 11 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 500 股,成交金额 4,805.00 元。你未在首次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