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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1月修订)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宿迁联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 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相关交易与关联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 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 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