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18-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18-1 号 致: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和邦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试点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就公司拟实施的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称"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