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一致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长白山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 1 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 求等情况,充分论证分析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 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 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 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本次发行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