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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驰机电:第四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 议决定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0.252 万股;本 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 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SEACH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神 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神驰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审议的如下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毕 茜 T 舒红宇 012 梅 傲 2023 年 10 月 26 日 SENCI (此页无正文,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