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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GONGJINGONGJIN(SH:603118)2023-10-29 07:38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进行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2 名,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均须具有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