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10月)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保障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勤勉尽责。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 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四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通过临时会议或传阅资料的方 式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账目,并审阅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