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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GONGJINGONGJIN(SH:603118)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