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共 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 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进行 审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丁涛、江勇、高立明、汤胜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