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数据:海量数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海量数 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曾 张人千: 2023年8月14日 一、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