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154 号 关于对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康惠制药,A 股证券代码:603139; 王延岭,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 娟,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1- ──────────────────────── 经查明,2023 年 10 月 13 日,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e 互动回复投资者称,"公司控股孙公司 陕西友帮目前主要生产医药中间体,尚未涉及原料药生产。陕西 友帮可生产的中间体包括降糖/减肥药物司美格鲁肽、替泊尔肽 中间体。"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股价涨停。经监管督促,公 司于 10 月 16 日晚间提交澄清说明公告称,"陕西友帮目前正在 进行司美格鲁肽及替泊尔肽中间体的小试生产,小试完成后还需 完成中试阶段才可进行规模化生产。陕西友帮目前不具备司美格 鲁肽及替泊尔肽中间体的生产能力,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减肥类药 物的生产及销售。"同时,公告提示陕西友帮自 2020 年 10 月并 表以来持续亏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