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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虹: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 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考核对象中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