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上海亚虹: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二〇二四年四月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系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 急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 出说明。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 方式召开。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 ...